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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伟:提高气候风险的保险应对能力

2023-12-06

  近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八次缔约方大会(COP28)正在阿联酋迪拜举行,气候变化再次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议题。保险与气候变化有何关系,保险公司和保险监管应当关注哪些风险,本文从美国财长耶伦的一次讲话谈起,对这些问题进行初步讨论。

  气候变化对金融构成挑战

  2023年3月,耶伦在联邦保险咨询委员会会议上谈道,“2022年,美国保险仅覆盖气候相关灾害总经济损失的60%。这一‘保障缺口’(即未被保险覆盖的40%部分)表明,美国人在寻找可得且可负担的保险方面仍面临挑战。这可能会对房产所有者及其资产价值产生重大后果,并进一步对金融体系产生连锁影响。”耶伦之所以对这一保障缺口心存焦虑,她的基本逻辑大致是,如果40%的保障缺口暴露在风险中,那么一旦发生灾害事故,那些未被保险覆盖的资产就会遭受损失,由于这些资产的所有者往往与金融机构存在联系,因此灾害损失很可能会波及金融体系,带来负面冲击。

  耶伦这番讲话有几个基本背景。一是政策层面,近年来美国政府对气候风险的政策关注度显著提高。2021年10月,美国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FSOC)将气候变化确定为威胁美国金融稳定的新兴风险。2022年,美国联邦保险办公室(FIO)将提升对保险业气候相关风险的理解作为主要优先事项之一。二是灾害层面,气候风险对美国经济社会的负面影响日益显现。即使做了通胀调整之后,过去5年间美国年均发生价值10亿美元以上的自然灾害数量也比20世纪80年代至少增加了5倍。三是市场层面,美国保险公司开始在高风险地区改变经营行为。在加利福尼亚、佛罗里达和路易斯安那等飓风、洪水或山火风险相对高发地区,保险公司开始提高保险费率甚至撤出当地市场,以应对不断上升的保险损失。

  提高气候风险保险覆盖率

  以上信息可以引发我们对中国气候风险与保险的相关思考。在气候变化、自然灾害加剧的背景下,一方面,中国保险业应当积极提高气候风险保险覆盖率,降低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的负面冲击,更好发挥保险业的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另一方面,随着保险覆盖率提高,如何提高保险公司应对气候风险的能力,如何对保险业的气候相关风险进行有效监管,确保保险业自身的长期稳健发展,也是一个重要议题。

  从气候风险保险覆盖率看,中国处于较低水平。中国没有公布直接可比的自然灾害经济损失的保险覆盖率,但通过一些数据可以管中窥豹。比如2021年7月河南暴雨灾害损失的保险覆盖率约为10%,这一保险覆盖率不仅远低于美国2022年60%的水平,而且也远低于全球2022年45%的平均水平。如果保险覆盖率无法提高,那么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效果就要大打折扣了。因此,提高气候风险保险覆盖率,更好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是未来一段时期中国保险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从气候风险的保险应对与监管看,全球均面临挑战,中国也不例外。气候相关风险通常包括物理风险(physical risks)、转型风险(transition risks)和诉讼风险(litigation risks)。从保险公司视角看,气候风险可能引致的风险包括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这些风险连同战略风险,恰好是我国“偿二代”监管体系所关注的保险公司的七大风险,这说明气候风险对保险公司的影响是全方位的。

  保险风险是指由于赔付水平、费用水平等的实际经验与预期发生不利偏离,导致保险公司遭受非预期损失的风险。比如,气候变化可能导致灾害事故发生的频率和幅度上升,导致更多的超预期的财产损失、责任损失和人身损失赔付。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利率、权益价格、房地产价格、汇率等不利变动,导致保险公司遭受非预期损失的风险。比如,保险投资资产的价值可能因气候政策变化或潜在气候风险而发生贬值。信用风险最典型的是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是指交易对手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时履行其合同义务,导致保险公司遭受非预期损失的风险。比如,保险公司通常持有大量的公司债券,债券发行人可能因气候风险而遭受资产贬值、利润下降,从而引致债券违约。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的内部操作流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比如,气候灾害发生地的保险公司,可能因电力中断或设施破坏而引发操作风险。声誉风险是指由于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外部事件等原因,导致利益相关方对保险公司产生负面评价,从而造成损失的风险。比如,在全社会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如果保险公司承保或投资某些碳密集行业,就可能引致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保险公司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及时以合理成本获得充足资金,以支付到期债务或履行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比如,气候风险可能在保险公司负债端引发巨灾风险事件和重大理赔事件,也可能在保险公司投资端引发投资大幅亏损,这些都可能对保险公司流动性水平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引发流动性风险。

  随着气候变化的加剧,不仅保险公司应对气候风险的能力需要提高,而且保险监管应对气候风险的能力(即对保险公司气候风险进行监管的能力)也要与时俱进地提高。目前,国际上已经有一些国家和地区开始在保险监管层面采取行动。在气候变化领域,加强保险行业、保险监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对于更好发挥保险在人类社会应对气候风险方面的作用具有积极意义。

  转载自《中国银行保险报》“北大保险评论”栏目第835期,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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