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心概况 | 理事会员单位 | 下载专区 | 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 | 风保学社   
第102次:Current Issues in Insurance Regulation

Dr. Joan T. Schmit(Professor at 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

    2015年5月29日上午,第102次北大赛瑟(CCISSR)双周讨论会在永利集团3044am官方入口302会议室举行,威斯康星大学(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资深教授Joan T. Schmit博士以“Current Issues in Insurance Regulation(当前保险监管热点问题)”为题与听众分享了她对于为什么要进行保险监管、全球保险监管发展历史、当前主要的监管问题等热点话题的观点以及经验。讨论会由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副教授陈凯博士主持。中心部分理事会成员、中心研究员代表、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部分师生参加了本次讨论会。

    Joan T. Schmit教授首先解释了为什么要对保险行业进行监管。她认为,美国和西欧保险监管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使保险业可以更好地服务于消费者,以克服保险行业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和权利不均衡。在中国,中国保监会是负责保险监管的部门,具有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和保险监管机构的双重职能,不仅负责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保险体系的整体安全与稳定,还必须作好保险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的研究和制定,研究保险发展的重大战略、基本任务和产业政策。 Joan T. Schmit教授认为世界各国保险监管的趋势是逐渐更加自由化,保险业也将逐渐面对更多的来自于行业内部竞争而不是外部的监管。

(图一:Joan T. Schmit教授演讲中)

    接下来, Joan T. Schmit教授详细介绍了威斯康辛州保险专员办公室(OCI),并扩展介绍了美国保险监管概况和保险监管工作所要遵循的原则。OCI的主要任务包括保护投保人利益和保障保险市场的自由竞争环境,工作内容包括审核在保单是否合法、监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研究保险产品的影响、教育培训保险从业人员等。保险监管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监管应当适当;2、监管应当公正;3、监管应当保持在最小程度;4、监管过程应当透明。

    最后,Joan T. Schmit教授对保险监管机制进行了讲解,分析了立法部门、司法部门、行政部门的作用,对比讨论了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地区的保险监管标准差异。期间Joan T. Schmit教授和同学们进行了生动有趣地互动,交流了大家对未来保险监管有怎样的期待。

    报告之后,Joan T. Schmit教授与会师生就大家感兴趣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交流与讨论。

(图二:会场全景)


(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 赵昊东 供稿)

友情链接   北京大学  |  永利集团3044am官方入口
版权所有: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
地址:永利集团3044am官方入口343室(100871)    电话:(8610)6276-7308    理事会员专线:(8610)6417-8390    传真:(8610)6276-7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