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笔者阅读了
孙祁祥
教授参访美国华盛顿地区的爱瑞克森和凤凰城的太阳城养老社区后写就的“让我们快乐、优雅地老去”文章,深受启发。美国养老社区配套设施完善,服务项目齐全,获得了居住者的好评和广泛的社会赞誉。对比我国,养老社区的开发建设刚刚起步,尚处于摸索阶段,并且需求不是很旺盛。笔者认为,导致中美养老社区发展出现巨大差距有多方面原因,其中,观念差异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 谈中美两国的观念差异,必定要谈“儒家思想”与“新教伦理”。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主流思想,儒家思想认为,个人的存在是融于社会中的,当一个人不能成为社会的一部分时,也就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因此,中国强调集体、团结与合作。反观美国,从“五月花”号登陆北美起,英格兰清教徒就在北美播下了个人主义的种子。后来,个人主义逐渐成为美国社会价值支柱。自主动机,自主抉择,通过自力更生、积极进取达到自我实现是美国个人主义的基本内涵。 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全方位影响中美两国的社会生活,二者所造成的观念差异,导致中美养老社区发展存在很大的差距。这种观念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家庭观 美国家庭通常是核心家庭,即由夫妻两人及其未婚子女两代人组成的家庭。受个人主义的影响,美国社会的基本组成要素是个人,社会以个人能力来评价一个人,而不是以家庭和睦与否来评价一个人。家庭成员的首要职责既不是提高家庭整体的地位,也不是给家庭带来荣誉,而是注重自立与独立,让个人的生活得以开展。 “家” 在中国则有着特殊的意义。儒家倡导“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理念。其中,“齐家”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家”不仅是一个放大了的 “人”,也是一个缩小了的“国”,是中国社会的基本组成部分。家庭成员必须以家庭利益为重,相互合作,彼此尽到义务,如子女必须侍奉年迈的双亲,而双亲也尽自身的能力,或操劳家务,或照顾孙辈。如果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义务的履行就相当便利。如果老年人住进养老社区,就无法操劳家务或照顾孙辈,同时也使得子女无法履行义务。 可见,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集体主义的家庭观越强,越不利于养老社区的发展,个体主义的家庭观越强,越有利于养老社区的发展。
2、隐私观 在奉行个人主义的美国,隐私多指个人隐私。不仅家庭之间存在隐私,家庭成员之间也存在着隐私。此外,美国人非常看重空间隐私,对个人空间极端崇尚和高度敏感,不经允许绝不进入别人的领地。基于美国人对个人隐私的重视程度,并且空间能够有效保护个人隐私,养老社区在美国大有市场就不难理解。养老社区提供足够的空间来满足老年人彻底保护个人隐私的需求,包括不便为子女知晓的隐私。 “家丑不可外扬”对于中国人来讲是一句耳熟能详的话。所谓“家丑”,是指使家庭感到不光彩而不能公开的事。可见,中国也有隐私观念。但这里的隐私指的是家庭隐私。另外,在家庭内部,家丑是可以讨论加以解决的,也就是说,在家庭的内部是不存在个人隐私的。所以在隐私这个意义上,中国对养老社区的需求就不大。 可见,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个人隐私观越强烈,越有利于养老社区的发展。
3、孝顺观 基督教认为,是上帝让父母把子女带到人世间,子女的一切来自上帝。因此,上帝是伦理生活的中心,扮演着比父母更重要的角色,人们必须对上帝负责。诚然,圣经也要求子女孝敬父母,但这是上帝规定的义务,孝敬父母的本质是“孝敬”上帝。当对上帝的信仰与对父母的孝相冲突时,抉择的天平会倾向上帝。由于上帝的存在,美国人孝顺父母的意识不是很强。 儒家则认为子女的一切都来自父母,父母是伦理生活的中心。孝顺父母在中国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父母在,不远游”,是中国古老的传统习惯。子女应该守在年迈的双亲前,早晚照顾他们,以尽孝道。可见,即使是让双亲居住在熟悉的家中,让其他人照顾,子女暂时离开双亲,也被视为是不孝的举动,更何况把双亲送到陌生的养老社区独自居住,而子女在自己的家里享乐。“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如果一个连自己父母都不孝顺的人,他能够真心地对待身边的人吗?别人会怎样评价他?因此,暂且搁置亲子之间的亲情不论,多数人是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把父母送到养老社区的,即使父母主动要求也不敢。 因此,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孝顺父母的观念越强,养老社区发展面临的阻力也越大。
4、消费观 根据基督教义,任何人都是上帝的子民,父母与孩子之间是平等的关系,都是独立的个体。子女一旦年满18岁,就要找工作养活自己。父母完成上帝的使命后,不必再抚养子女。美国社会认为这是尊重个人价值的表现。这样,父母有足够长的时间筹集资金购买养老社区的服务。此外,与年轻人一样,老年人也必须遵守独立、自立的个人主义精神,不依靠子女,以免被视为累赘。所以,许多美国的老年人,有经济能力购买,而且也愿意购买养老社区的服务。 在中国,出于强烈的责任感,父母可以为后代贡献包括资金在内的一切力量,既出现了一家三代耗尽一生积蓄给孩子买房的现象,也出现了南京2岁女孩就拥有价值400万房产的现象。这种消费观造成了两种可能后果:要么老年人的经济力量被削弱,无力购买养老社区的服务,不得不和孩子生活在一起或被孩子邀请一起住;要么即使老年人有能力购买养老社区的服务,但子女为报答父母的恩情,请求父母与自己住一起。不论如何,都降低对养老社区服务的需求。 可见,在其他情况相同的条件下,消费观中的个人主义因素越强,越有利于养老社区的发展。
应该指出的是,随着全球化与一体化进程的深入,中国的年轻一代在成长的过程中,在继承中国文化的前提下,也在不断地吸收、借鉴西方文化;包括美国在内的西方也在学习、欣赏中国文化,因此,中美两国在上述家庭观、隐私观、消费观以及孝顺观等方面会有一定程度上的趋同。但是在短期内,观念差异仍然存在。因此,中国要想加速发展养老社区,在观念的改变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