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系永利集团3044am官方入口副院长、教授、博导)
农地问题是解读历史上中国王朝兴衰与治乱循环的核心密码之一。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由土地而生出来的税赋当然也是传统农业社会治国者的命根子。几千年来,一种以土地为主角的历史剧反复上演:当一个王朝肇创与兴起时期,治国者往往以平均地权作为统治合法性的基石,农民获得耕地并得到较长时期的休养生息;在此期间,主要依赖土地产出的税赋持续增加,而随着国家汲取能力的增强与国力的提升,国家治理体系亦开始膨胀,财政支出压力随之增大;继而,随着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结构的演变,小农经济内部出现贫富分化,富裕阶层的土地兼并以及拥有较高政治地位的官僚阶层的土地占有亦有逐渐加剧的趋势;在王朝的由盛转衰的后期,大规模的土地兼并带来社会矛盾的激化,此时治国者必须进行深刻的社会变革以抑制豪强对土地的过度占有,然而这种社会变革虽然可能给农民带来局部的福利改善,却又极易导致统治者内部的剧烈冲突,从而使土地变革搁浅;在王朝的最后阶段,失地农民往往以集体暴力的形式满足自己对土地的梦想与渴求,从而颠覆旧王朝,创建新王朝。如此周而复始,千年兴衰故事又开始重演。在这个治乱循坏的历史图景中,土地流动与农民福利之间的张力,一直是决定我们这个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国家兴亡的主导力量。
直到今天,尽管国家的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但是在考虑国家治理与经济发展时,农地仍是一个极其敏感而又不可能绕过的问题。福利导向的农地政策思路与市场导向的农地政策思路之间的冲突与平衡,一直是决策者极感棘手的难题。以经典经济学理论为基础的市场导向的农地思路,往往把土地作为一个单纯的市场要素来看待,而市场要素只有在充分自由流动的前提下才能实现最优配置,才能获得最大的效率与产出。然而在中国这样一个小农经济国家,土地从来就不仅仅是一个纯粹的生产要素,单纯用现代经济学视角、搬用现代一般均衡理论来探讨土地问题,只能显示研究者对中国悠久历史经验与复杂现实的无知以及在土地变革问题上的幼稚病。从政治经济学的高度,从国家安全和社会结构角度来审视土地问题,才能得到真正符合历史规律又具有现实可操作性的结论。任何基于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而作出的简单的土地市场自由化与土地资本化的政策主张,在实施层面都是危险的。
与此相反,福利主义导向的农地思路更多地考虑到农地作为社会结构平衡器与社会矛盾稳定器的作用,持这种观点的人往往从中国历史治乱循环的教训出发,发出“一旦土地完全市场化则极易导致社会矛盾激化、贫富差距拉大、社会结构断裂的严重后果”的警告。在城镇化迅猛推进、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并部分地成为城市居住者的今天,福利主义的农地思路对社会稳定与和谐的意义不言自明。但是福利主义农地观影响下所导致的对市场化的过度恐惧、对国家土地市场的过度管制姿态、对土地产权交易所设置的种种障碍与枷锁,却恰恰在某种程度上损害了农民的利益,降低了农民在城镇化进程中和中国经济改革过程中所应享受的改革红利和福利,他们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土地资本化和市场化所带来的收益,虽然国家在迅猛发展、城镇化如火如荼地推进,但所有土地增值似乎与农民无关。带有民粹主义色彩的福利主义观点虽然有保护农民的初衷,但是在实践中却往往导致农民的福利流失。更重要的是,福利主义观点低估了中国农业经营模式的变革所蕴含的巨大力量,低估了中国小农经济向现代农业经济转型所带来的潜在冲击力,而这种变革和转型,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历史潮流。农民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组织、家庭农场组织的兴起,内在地要求土地制度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小农经济所赖以生存的经济条件已经逐步丧失,小农正在被挤压到一个非常危险和尴尬的角落,随时有被农业经营风险(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推向破产边缘的可能。而福利主义导向的农地思路无疑为中国农业经济的结构演进设置了巨大障碍。
于是在激进与保守之间、在自由和管制之间、在市场导向与福利主义之间,决策者必须掌握极其高超的平衡术。一个很显明的事实是,由于中国农地制度调整的严重滞后,正在有大量的土地被抛荒闲置,利用效率极其低下,农业经营机制变迁与提升受到严重限制。农地的细碎化使得运用大型现代农业生产设备和使用现代生态农业手段来提升农业效率和品质的努力归于失败,使我国的农业形态长期处于小自耕农状态,农业的安全甚至食品的安全受到严重影响。农地的非资本化使得农民难以获得资本收益,难以分享经济增长和城镇化带来的红利,更难以利用土地的产权抵押获取金融支持。所有这些,都束缚了农民收入的增长和农业生产绩效的改善。因此,当下农地政策的深刻变迁势在必行,这是新中国继五十年代初土改、五六十年代合作化运动与人民公社化运动、七十年代末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之后的第四次土地变革。这场土地变革,不仅仅是土地制度本身的调整,而且还涉及到一系列与“三农”有关的制度的系统性调整。这是一个系统工程,一环扣一环,互为条件,只有从这种宏观的制度视野出发,才能最终解决好农地问题。具体而言,在土地制度调整的同时,诸如土地产权市场的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国家户籍管理制度的深刻变革、乡村民主治理制度的完善等方面的改革必须同步进行,这样才能真正为农地制度改革提供良好的法律和制度前提与保障。
十八大以来,我国农地制度变革步伐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和抵押等土地制度创新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的转型和农业的发展。历史总要向前走的,虽然自由主义与福利主义之间的纠结和争议仍会存在,但是农地制度的变革却是大势所趋,不容回避和拖延。在中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和农业人口大国,对待农地问题既要稳健慎重,不要搞运动式推进,同时又要与时俱进,不能丧失改革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