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的相关要求,并结合本学期的具体情况,现将毕业班研究生办理学籍异动的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所有预计于2018年7月毕业的研究生办理各项学籍异动手续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之后,不再受理任何本届毕业生的学籍异动手续。
2、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或提前毕业的同学,须登陆北京大学“校内门户”,点击“办事大厅”—“个人业务”—“研究生院业务”,选择 “填写学籍异动申请”,选择异动类型,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后打印审批表,并按表格上的程序办理完导师和院系的签字盖章手续后,交至院系研究生教务处,由院系研究生教务老师统一办理后续手续。
3、 拟转硕的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应于预计硕士结束学业的当学期提出申请。本学期受理申请的时间为5月1日—15日。
4、办理延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 博士研究生必须已经完成课程学习、综合考试等培养环节,并且应已完成开题报告,进入论文研究写作阶段。未完成相应培养环节的,一般不予批准延期。
(2) 延长期间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每学期人民币2500元。
(3) 博士研究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时,还应参照《北京大学延长期博士生资助管理办法》等奖助办相关文件。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8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