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届毕业班研究生办理与就业相关材料时的常见问题说明
在毕业班研究生的就业过程中,不少同学在办理签约或落户时遇到关于成绩单和学籍异动的问题,现就大家遇到较多的问题明确如下:
1、办理学籍异动(提前毕业)
研究生提交的学籍异动申请需经过审批、数据录入、数据交换等环节才能最终生效,因此,办理提前毕业的研究生,每周四上午之前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申请,最早于下一个周一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本学期为毕业生办理学籍异动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30日。
2、成绩单
在“北京大学研究生自服务系统自助终端”上自助办理打印
3、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学习成绩评定表
由所在院系相关老师(指定一人并上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填写学生个人信息和成绩评级后,签字,盖院系公章。之后,到研究生院(新太阳学生中心105)盖研究生院证明专用章。
4、落户用提前毕业、延期证明
如有需要,至研究生院(新太阳学生中心419)办理。“统招统分证明”可与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联系。
2017年7月预计毕业研究生办理学籍异动相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的相关要求,并结合本学期的具体情况,现将毕业班研究生办理学籍异动的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所有预计于2017年7月毕业的研究生办理提前、延长等学籍异动手续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30日,之后,不再受理任何本届毕业生的学籍异动手续。
2、申请学籍异动者,须登陆北京大学“校内门户”,点击“业务办理”—“研究生院”,选择 “填写学籍异动申请”,选择异动类型,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后打印审批表,并按表格上的程序办理各项签字盖章。
3、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因学业问题不宜继续培养,拟转为硕士毕业者,必须于拟毕业学期的前一个学期提出相关申请。例如,计划2018年1月毕业者,必须于本学期结束前提出博转硕申请。
4、办理延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 必须已经完成课程学习、综合考试等培养环节,并且应已完成开题报告,进入论文研究写作阶段。未完成相应培养环节的,一般不予批准延期。
(2) 延长期间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每学期人民币2500元。
(3) 博士研究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时,还应参照《北京大学延长期博士生资助管理办法》等奖助办相关文件。
(4) 住房等其它事宜参照学校相关规定。
预计2017年7月毕业研究生电子图像采集未拍摄者自行补照通知
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教委对毕业研究生电子信息采集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统一要求,未按要求参加图像采集者,学历证书将不能在教育部网站上进行有效认证。因此,未参加学校统一组织图像采集者,务必按以下时间自行补照,逾期不候,责任自负。
预计2017年7月毕业、但未参加上学期学校统一组织的本年度图像采集的研究生(双证),应于2017年5月12日前自行前往指定照相公司补照(请尽早补照,便于数据整理和照片制作的准确性)。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6:00。
补照地点: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1层(宣武门十字路口西南角黑色大楼,工商银行南侧,北大东门地铁4号线直达,联系电话:63072181)。
价格:每套20元,现场交费。
注意事项:
1、拍摄时,务必携带并出示本人校园卡(或学生证)和身份证,并向工作人员说明为“北京大学研究生毕业电子图像采集”,补照现场将使用二代身份证采集个人信息(留学生、港澳台生请携带个人有效证件)。
2、照片为正面、免冠证件照,背景为蓝色,请注意着装颜色(以深色正装为宜)。务必当场核对确认拍摄效果,后期不予重拍或修改。
3、确定延期至2018年1月、7月毕业的,不参加。预计提前至2017年7月毕业的同学,须参加。
4、2016年7月以前已参加过图像采集、现预计于2017年7月毕业的同学,以往采集图像已失效,须补照。
5、目前在北京以外地区者,应在回到北京后尽快到指定地点补照,不能在当地分社进行图像采集。深圳研究生院由深研院教务处安排补照;深圳研究生院目前在北京学习的同学,可在北京补照。
6、研究生院将统一领取照片,无需自行领取。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7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