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系、所、中心):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通知》(学位办【2011】70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规范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管理体系,我校决定从即日起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平台的功能
信息平台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从提出申请、课程管理、考试管理至学位授予管理的全过程信息纳入全国统一信息平台进行管理。信息平台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校信息查询、学位申请注册、课程考试备案、统考考试报名、成绩查询等一系列电子信息服务。
二、适用申请人范围
我校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中拟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且目前至少有一门全国统考尚未通过的人员。
三、信息采集范围
信息平台除采集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含电子照片)外,还将采集申请人的图像和指纹信息作为个人特征信息纳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相关的管理工作中。电子照片将用于申请人获得硕士学位后的学位证书;图像和指纹信息将用于全国统考考务管理和学位授予单位课程管理、学位管理工作。
四、具体工作安排
第一批:心理学系、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育学院、考古文博学院、人口研究所、外国语学院、物理学院及对外汉语学院的北京学员
2011年12月5日——2011年12月12日,申请人登陆管理信息平台(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注册、登陆后,在“学位申请”栏内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并提交学位申请。
2011年12月12日之后,申请人根据登陆信息平台后“我的主页”中的通知消息和院系通知,到北京大学进行现场确认:提交规定的书面材料(原件),采集图像与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等,接受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和注意事项将另行通知。
第二批:第一批院系的京外学员和其他院系的所有京内、京外学员
2011年12月5日——2011年12月31日,申请人登陆管理信息平台(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注册、登陆后,在“学位申请”栏内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并提交学位申请。现场确认工作的安排将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从即日起尽快告知所有相关同力人员。特此通知。
北京大学学位办公室
201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