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组织参加201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03
各有关院(系、所、中心):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北京教育考试院的通知,201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时间定为:2011年5月29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请有关院(系、所、中心)及时通知到本单位有资格参加考试的人员,做好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组织工作,届时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程序参加报名及考试。现将我校报名、考试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 资格审查
1、 本次申请参加报名、考试的资格条件:
1) 在2007年以后取得北京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2) 已经通过北京大学规定的全部学位课程考试。
2、 考生在网上报名开始前,应填写《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审查表,在http://grs.pku.edu.cn/xwyxk/xwsy/tdxlsqxw/或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tdxltk/下载),一式两份,分别贴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各一张。审查表中各项内容须由考生亲笔填写,不得打印、复印或代写。资格审查后,一份审查表由学位办留存备案,另一份审查表加盖公章后提供给考生现场照相和确认信息使用。
3、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的时间为:2011年3月11日–3月20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00–4:30,周六、周日除外),资格审查地点为:学位办公室(红二楼研究生院2212室)。
4、 参加过2008年、2009年、2010年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本次报名持填写完整的两份审查表到学位办公室办理资格审查。
5、 未参加过2008年、2009年、2010年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本次报名须持以下材料到学位办公室办理资格审查:
1) 填写完整的两份审查表;
2) 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6、 考生因故不能亲自提交相关材料,可委托他人办理,但审查表须由考生亲笔填写。
(二) 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3月11日9:00–3月20日24:00。北京地区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www.bjeea.cn/,考生登陆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后点击“北京地区2011年同等学力申硕全国统考报名”图标即可进入报名网页。
考生须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现场确认时,须能够通过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读取完整信息)或护照,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在网上填写并提交本人的报考信息。
(三) 报名交费
北京地区同等学力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收费全部实行考生网上支付报名费的方式,支付办法详见报名网页上的有关说明。
(四) 现场确认
考生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并成功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费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审查表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到指定的现场确认地点办理照相、签字确认报考信息等手续。
我校考生办理现场确认时间为:2011年3月25日–3月28日(每天8:30–16:30),现场确认地点为:北京科技大学。
只进行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
(五) 其他事宜
1、 考生报名前,2011年3月6日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的主页(http://www.bjeea.cn/)“公告栏”查询《北京地区201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报考须知》。
2、 报考考生可于2011年5月10日以后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考生凭下载的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3、 按照学位中心[2011]3号文件要求,考生须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依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军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第510号令)有关规定,2011年现役军人和武装警察报名时,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
4、 我校考生一般应在北京市参加报名及考试。确需在异地报考的考生,经当地省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资格审查须按照本通知中相关要求办理。
北京大学学位办公室
201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