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延长期博士生的管理,提
高博士生的培养质量和培养效率,根据校发【
2010】92号《北京大学延长期博士生资助管理办法》,特对2007、2008级延长期博士生实行过渡资助方案。现就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申请
资助对象:在其基本学习年限内享受学业奖学金资格,已经缴纳延长期学费且正处于延长期的博士生。
资助额度:
申请程序:博士生在研究生院奖助办网页下载《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延长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相关信息,经导师、院系签署意见后,于
2010年9月17日前
将纸质表格交至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
二、申请审批
研究生院确认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审核资助申请,并确定其获资助额度。资助额度为2500元/学期,对每位延长期博士生的资助不超过一年。
三、资助发放
博士生延长期资助按学期发放,研究生院于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将当学期资助发放至其农行金穗卡中。
请各单位做好政策宣讲工作。如有疑问,请咨询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咨询电话62753984。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