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对培养环节完成情况:依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审查博士研究生是否达到培养方案要求。
二、学位论文信息录入:请毕业生务必于答辩前登录校内门户,提交学位论文的相关信息,如学位论文题目、关键词、论文字数、答辩时间等。
三、组织博士研究生填写并打印《北京大学研究生科研情况统计表》:博士研究生可登陆北京大学校园门户,(http://portal.pku.edu.cn/infoPortal/)进入“学业信息”下的“科研情况”界面,填写科研工作基本情况,导出EXCEL表格,适当调整格式,打印生成《北京大学研究生科研情况统计表》,本人和导师签字后,于答辩前两周交到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答辩前归入审批材料。
四、做好论文答辩准备:协调好论文评阅、预答辩与答辩等环节的时间,做好学位论文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对预计不能完成培养环节和论文答辩的博士研究生,通知其在学籍异动截止之前按要求办理延期手续。本学期办理学籍异动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10日。
五、指导答辩秘书做好论文答辩工作:对答辩秘书进行必要的培训,答辩秘书应了解《北京大学研究生手册》中关于学位论文答辩的要求与规定,协助做好论文评阅、答辩报批和答辩组织工作。具体要求参见附件。
六、答辩审批:学位论文评阅材料返回后,各学位分会应认真审查博士生各培养环节完成情况(包括课程学分、论文发表等)、学位论文评阅情况,全部合格后方能批准其答辩申请,由答辩秘书于答辩前两周报学位办公室审批,截止日期为6月18日。
七、毕业审核及学位授予审核:博士研究生答辩结束(6月20日)后,学院院长应根据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和学位论文答辩情况,做出毕业、结业或肄业等建议,报研究生院审批。经学位分会审核,建议授予学位者,6月25日前将相关的学位审核意见和A、B档材料报送学位办公室;学位分会不建议授予学位者,6月25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请各学院(系、所、中心)按以上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安排好博士研究生预答辩、论文评阅、答辩及学位授予审核工作,并将本单位的具体安排及时通知到博士研究生导师、预毕业博士研究生和相关工作人员。
附件:
点击下载:关于博士研究生2010年年夏季论文答辩及毕业、学位审核工作的有关事宜(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