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答辩后须报学位审批材料如下:
1.北京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批材料(可下载)
2.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审查表(一式二份,并请答辩秘书将表内的初审人、评议人的有关信息填上)
3.推荐信两封
4.成绩单(一式二份)
5.初审表两份
6.评议书两份(一份校外专家评议,一份校内专家评议)
7.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核表(可下载)
8.答辩记录(可下载)
9.表决票(答辩后粘贴在一张A4上)
10.答辩报告书(一式二份,可下载)
11.北京大学硕士学位信息表
1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3.外语、综合考试合格证复印件
14.论文原创性声明(可下载)
15.答辩费收据复印件
答辩前,请答辩秘书到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领取有关答辩材料及校外专家的评议、答辩费。
二、答辩后,请答辩秘书务必于6月21日前将以上材料整理好并按此顺序排列后交到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三、地址为:http://www.pku.edu.cn-研究生院-同等学力申请学位
四、答辩委员会应由5名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组成(不含导师),且至少请1名校外专家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