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暑假,经济学系08级本科同学分六组,奔赴全国各地展开一年一度的暑期实践考察。他们北至黑土地万亩粮仓,南达海峡西岸八闽大地,西赴蒙古草原大漠,东抵渤海之滨黄河尽头。他们走进田间地头感受现代化大农业,在城市工地上考察新民居建设,深入工厂车间近距离了解生产流程,到牧区逐户访问获得珍贵一手数据,与农村基层金融机构畅谈研讨,设计调查问卷克服种种困难发放收集,在生动的现实经济活动中领悟到“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的真义。
暑假结束之后,66位同学完成了7篇实践报告,内容涉及农业、牧业、金融、旅游、贸易、能源、城市发展、低碳意识、企业文化等多个方面,既有实地考察状况的展示和总结,又有深入的理论思考和模型分析,充分展现了2008级同学两年来的学习成果。其中大多数文章遵守严格的学术规范,采用数据翔实,研究方法科学,达到了较高的水准,表明我们的本科同学具备非常优秀的学术素养和研究潜质。为让大家更多地了解北京大学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的成果,我们借助网络平台定期发布同学们撰写的实践报告简写版,希望得到各界同仁的指导和建议。
城乡统筹中的秦皇岛模式[1]
杨怡茹 何舒 张亦弛 徐萌 任溯远 危然 张洁羽 李飞宇 邓留纯 任扬 胡毛圆
张悦 苏美东 权赫建[2]
【内容摘要】
基于文献资料与实践考察的会议记录,详细描述了秦皇岛市新民居建设的城乡统筹合作模式,讨论了新民居建设中的资金流动形式,并分析了秦皇岛市政府、中冶公司、农业银行与农民的利益驱动机制。对比国内其他新民居建设的模式,总结了秦皇岛模式的特点。由于级差地租是整个项目的收益来源,进一步地讨论了房地产政策与金融政策对于秦皇岛模式的影响。最后根据对农民的实地访谈,对新民居建设中农民利益的兼顾和存在的问题给出了建议。
【关键词】
城乡统筹 秦皇岛 新民居 土地置换 级差地租
一、机制简介
秦皇岛市的新民居工程是在中冶、政府、农行和农民的四方互动下展开的,其中农民属于被动参与。项目的运行机制是:中冶和秦皇岛市政府首先共同注资成立中冶秦皇岛城乡公司,先期利用中冶庞大的资金规模和授信额度(来自农业银行)推动秦皇岛各区县的土地拆迁、整理工作。通过让农民搬入新民居小区集中居住,腾出大量土地,在按照与原有耕地1:1.2的比例进行复垦后,剩余的土地与城市内的土地指标挂钩,进而通过土地交易所将挂钩的土地指标招拍挂,土地收入首先归还中冶的投入与项目收益,如果收入无法补足中冶的合同规定收益,秦皇岛市政府将从市财政中直接拨款偿还。
从利益分析上看,中冶受到了固定收益风险较低、企业转型和央企社会责任感的推动,有较强的参与激励;政府从相应河北省“三年大变样”的政治利益考虑,并受限于市财政资金规模较小,从而有动机引入中冶作为战略投资者;农业银行每年对中冶的授信规模高达600亿,且中国中冶作为上市公司和央企,还款风险较低,农行的放贷意愿明显;农民属于被动参与,一方面新民居对农民生活条件的改善十分明显,但是随之而来的是生活成本的提高,两方面因素对农民的激励结果并不明确。
二、潜在风险
中冶秦皇岛合作模式的潜在风险主要集中在国家金融政策和房地产政策的调控上。
今年六月开始,国家对政府融资平台开始了大规模的清理,旨在防止地方政府过度举债。中冶秦皇岛模式在合作框架上来看,实际上是一种变相了的政府担保模式,有政府融资平台的部分特征。因此,如果中央的金融调控政策进一步从紧,新民居建设的贷款资金来源可能会受到限制。
中冶秦皇岛合作模式的利益根本来源是城市土地与农村土地的级差地租,随着房市调控政策的逐步加紧,这一部分级差地租的收益可能受到冲击。一旦秦皇岛市的房价出现回落,那么市区120万/亩的土地价格势必会随之下降,这对新民居建设的最终收益来源构成最致命的威胁。项目运行各方对这一风险必须有所考虑。
三、模式比较
横向比较现有的重庆、成都和聊城模式,新民居建设有两点共性和三点差异。
各地的共性首先体现在地区的经济水平都处于全国的中游水平,较富的地区没有开展新民居建设的激励,而欠发达地区的农村产业结构不适于集中居住的农民长期发展,因此中等发展水平的地区最适合新民居建设的开展;其次是农民的收益各地相仿,除了居住条件的改善,各地的补偿标准的差异性不大。
在资金来源上,各地的项目运作方式差异明显,从政府融资平台到引入央企合作各有利弊;相关配套设施上,重庆模式相对规范,农村养老体系随着民居建设同时铺开,而秦皇岛和成都模式则侧重农村相关产业的发展;在建设标准上,重庆采用了三类住宅标准的统一划分,成都和聊城的标准相对灵活。
四、实践总结
总体来看,中冶-秦皇岛的合作模式是一种在现有制度条件下的创新模式,既突破了政府财政资金硬约束的限制,又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项目运行的风险可控,值得其他试图推进城乡统筹的地区的借鉴。